三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国首都──北京的正东,燕山脚下,洵河岸边,有一个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现代化新兴城市──河北省三河市。在64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山有水有平原。43万勤劳聪慧的三河人民勇创千秋业,苦建百世功,在富裕和文明的道路上阔步前进。从荒芜走向繁荣,从封闭走向开放,三河的综合经济实力已连续7年成为廊坊的“排头兵”,名列河北“十强”,并跻身全国“百强”。三河市位于海河流域,处于东经116°45′—117°15′,北纬39°48′—40°05′之间,辖区总面积643平方公里,大部是平原,城内有洵河,鲍邱河,潮白河等河流滋润,土地肥沃,灌溉便利,物产丰富;东北部是燕山山脉,矿产极为丰富,有大量的高质白云石矿,石灰石矿,页岩矿等,山上盛产苹果、核桃、柿子、小枣等果品。三河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它地处京、津、唐“金三角”地带,与北京仅一河之隔,西距天安门58公里,是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三河市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了“东北部果、西部菜、南部粮、中部花”的区域布局,粮、果、菜、花、牛、猪、鸡、羊、渔九业兴旺。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全市大力实施“龙头、基地、专业村、大户、市场、服务、投入”七大工程,坚持“项目、名牌、科技、设施、政策、领导”六大带动战略,培植了全国养牛状元李福成、全省养猪状元宋志明和鸡王杜道生、花王王松田等一批种养业称王大户,构筑了粮油食品加工、肉牛饲养加工、生猪饲养加工、果品生产加工等四大主导产业。“华美”牌高烹油、“福成”牌牛肉畅销京津大市场,“金河”牌果汁打入了美国、俄罗斯等国际市场。华美粮油食品集团跨入了全国最大500家外商投资企业行列,福成养牛集团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肉牛养殖加工企业。俯看三河大地,昔日的沙丘地变成了今天的高产田,昔日的荒山坡变成了今天的花果林,昔日的废水坑变成了今天的养殖场。春季里桃花烂漫,郁金香争芳吐艳;夏日里麦浪滚滚,收割机马达欢唱;秋天里果满枝头,五畜肥壮鱼儿跃;冬季里大棚遍野,绿色食品味道鲜。三河农业的“节水化、机械化、优种化、科技化”水平正日益提高,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一优双高”现代农业的转变。